【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2024年公务员省考新招7672人!3月16日笔试!

2024年1月22日   点击人次: 259   


招聘速览

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142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153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10457名公务员公告

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9900名公务员公告

河南省2024年选调生招录1044人公告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17307名公务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7639名公务员公告

辽宁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6996名公务员公告

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4543名公务员公告

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4936名公务员公告

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对于2024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除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外其他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对于2024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或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等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所辖乡(镇、街道)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职位。

  8.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月。

  9.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2)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或由贵州省选派在外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3)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以上(1)(2)(3)类人员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学历要求参照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人员执行。

  另外,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且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本次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4)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5)截止2024年1月,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名单详见附件3)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10.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止2024年1月,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任职3周年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2)截止2024年1月,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11.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须为退役军人。

  12.报考残疾人职位的人员须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等级。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并通过“贵州省2024年度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和《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者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4年1月22日至1月25日期间,每日10:00、14:00及19:00对报名情况进行更新,供报考者参考。报考者可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拟报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于2024年2月上旬前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详情请浏览: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142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1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8:00至1月26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024年1月22日8:00至1月24日16:0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1月24日16:00之后,不再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2.上传照片等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100KB以下);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专业参考目录、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月26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1月26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参加笔试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1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确认通过的,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12日9: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详情请浏览: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153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1月17日9∶00至1月23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1月17日至1月22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1月17日至1月24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1月17日9∶00至1月23日17∶00,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1月23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专题的相关下载“招录部门联系电话及信息发布网站一览表”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详情请浏览: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10457名公务员公告




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9900名公务员公告

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在境内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报考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等职位的,学历学位条件还须相应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

  (八)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1.对于报考职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3.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

  4.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我省原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在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的事业编制人员和本县退役士兵,可报考本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5.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报考者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职位。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司法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职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名程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报名申请提交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和缴费、准考证打印三个环节,具体要求为:

  (一)报名申请提交及资格初审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18日9:00至1月24日17:00期间,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报名前,须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逐一对照,结合报名系统提示,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提交审核成功的,即为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24日17:00前如实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月24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职位报考条件。

  为方便报考者,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均设置考点,可按方便、就近原则自行选择1个考点城市。

  报考者须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或虚假填写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存在不得考录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报名确认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31日9:00至2月4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直接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各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1。对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核减、取消职位情况,以及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名单、重新选报职位的相关要求,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取消职位公布后至2024年2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能重新选报职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准考证打印

  已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7日9: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详情请浏览: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9900名公务员公告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17307名公务员公告

招考职位

  全省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17307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各地级以上市各级机关职位,也可通过登录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报考地级以上市各级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5.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限报服务(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机关相关职位;此类人员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专门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9︰00至22日16︰00。

详情请浏览: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17307名公务员公告 


辽宁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6996名公务员公告

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6日(含)期间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下同)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16日(含)。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之日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4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0日24: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12:00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12: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月21日12: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3.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

  4.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24:00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4年1月18日至19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省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详情请浏览:辽宁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6996名公务员公告


来源:网络

编辑:陈旭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