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派遣制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5年5月19日   点击人次: 31   

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拟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录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于洪区消防救援大队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用工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及职责

驾驶员,拟招聘3名,负责消防救援站执勤消防车驾驶相关工作。

战斗员,拟招聘12名,负责消防救援站灭火救援相关工作。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为人正派,作风扎实,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

5.无面、颈部纹身,着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能超过3cm的纹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验以及具体报考岗位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报名条件:

1、驾驶员: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的实际驾龄不少于三年。

2、战斗员:男性,年龄27周岁以下(199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消防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4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80%标准发放。


五、招录程序

(一)公告发布

下载填写《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本次招录采取线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9时至2025年5月25日下午16时。

2.线上报名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top/vm/tUPel7C.aspx#

3.报名查询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315019256

4.线上报名后,通过报名查询链接查询到报名信息,说明您的报名已经成功。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录过程中,将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一经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6.咨询电话:024-24869991。

咨询时间:

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5日

(法定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收费标准:100元/人。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原件(附件2)(请应聘人员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不需要提供);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B2及以上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应聘人员需提供,且驾驶准驾车型的实际驾龄不少于三年)

(7)《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附件3)(战斗员年龄放宽的应聘人员需提供)

(8)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需提供);

(9)12123违章查询截图复印件;

(10)《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4);

(1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

4.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2:1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录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录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体能测试

1.驾驶员、战斗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科目等信息详见《体能测试科目及标准》(附件1),满分为100分。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运动服和运动鞋;

(2)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体测,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提前自行热身,因个人热身不充足而导致拉伤或其他运动损伤,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3)有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参测资格:1)冒名顶替;2)证照不符的;3)不遵守考场纪律,经工作人员劝阻仍不改正的;

(4)战斗员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驾驶员不设有效成绩限制。

2.原则上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体能测试人数进入面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招录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4.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于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附件

附件1:《体能测试科目及标准》(见下图)

附件2:《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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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网络
编辑:招生就业与校友联络处 就业信息中心 刘骏达